上海中廣通專業(yè)從事工業(yè)廢氣治理、噪音治理等一站式服務!
免費咨詢熱線
13262213023一、源頭削減
(一)含VOCs原輔材料
塑料包裝印刷企業(yè)在2021年4月1日起使用的油墨中VOCs 含量應符合表1的要求,在2020年12月1日起使用的膠粘劑、 清洗劑和涂料中VOCs含量應符合表1的要求。
表1 包裝印刷行業(yè)原輔材料 VOCs 含量限值 | ||||||
原輔材料名稱 | 類型 | VOCs含量限值 | ||||
油墨 | 溶劑油墨 | 凹印油墨 | ≤75% | |||
柔印油墨 | ≤75% | |||||
噴墨印刷油墨 | ≤95% | |||||
原輔材料名稱 | 類型 | VOCs含量限值 | ||||
網(wǎng)印油墨 | <75% | |||||
水性油墨 | 凹印油墨 | 吸收性承印物 | <15% | |||
非吸收性承印物 | <30% | |||||
柔印油墨 | 吸收性承印物 | <5% | ||||
非吸收性承印物 | ≤25% | |||||
噴墨印刷油墨 | ≤30% | |||||
網(wǎng)印油墨 | <30% | |||||
能量固化油墨 | 膠印油墨 | <2% | ||||
柔印油墨 | ≤5% | |||||
網(wǎng)印油墨 | <5% | |||||
噴墨印刷油墨 | <10% | |||||
凹印油墨 | <10% | |||||
膠粘劑 | 溶劑型膠粘劑 | 聚氨酯類 | <400g/L | |||
丙烯酸酯類 | <510g/L | |||||
其他 | <500g/L | |||||
水基型膠粘劑 | 聚氨酯類 | <50g/L | ||||
醋酸乙烯-乙烯共聚乳液類 | ||||||
丙烯酸酯類 | ||||||
其他 | ||||||
本體型膠粘劑 | 聚氨酯類 | <50g/L | ||||
其他 | ||||||
清洗劑 | 水基清洗劑 | <50g/L | ||||
半水基清洗劑 | <300g/L | |||||
有機溶劑清洗劑 | <900g/L | |||||
涂料 | 水性涂料 | 輥涂(片材 | <480g/L | |||
噴涂 | <400 g/L | |||||
溶劑型涂料 | 輥涂 | 卷材 | <780g/L | |||
片材 | <680g/L | |||||
噴涂 | <750 g/L | |||||
無溶劑涂料 | <100g/L | |||||
輻射固化涂料 | 水性 | 噴涂 | <400g/L | |||
其他 | <150g/L | |||||
非水性 | 噴涂 | <500g/L | ||||
其他 | ≤200g/1 |
在同一個工序內(nèi),使用的油墨、清洗劑、膠粘劑、涂料等原輔 材料均符合表2中低VOCs含量限值要求,排放濃度穩(wěn)定達標 的,相應生產(chǎn)工序可不要求建設末端治理設施,可不執(zhí)行末端 治理設施處理效率不應低于80%的要求。在同一個工序內(nèi),使用的原輔材料VOCs含量均小于10%,相應生產(chǎn)工序可不要求 進行無組織廢氣收集。
表2 包裝印刷行業(yè)低 VOCs 含量原輔材料限值 | ||||
原輔材料名稱 | 類型 | VOCs含量限值 | ||
油墨 | 水性油墨 | 凹印油墨 | 吸收性承印物 | ≤15% |
非吸收性承印物 | <30% | |||
柔印油墨 | 吸收性承印物 | <5% | ||
非吸收性承印物 | ≤25% | |||
噴墨印刷油墨 | ≤30% | |||
網(wǎng)印油墨 | <30% | |||
能量固化油墨 | 膠印油墨 | <2% | ||
柔印油墨 | <5% | |||
網(wǎng)印油墨 | <5% | |||
噴墨印刷油墨 | ≤10% | |||
凹印油墨 | ≤10% | |||
膠粘劑 | 水基型膠粘劑 | 聚氨酯類 | <50g/L | |
醋酸乙烯-乙烯共聚乳液類 | ||||
丙烯酸酯類 | ||||
其他 | ||||
本體型膠粘劑 | 聚氨酯類 | <50g/L | ||
其他 | ||||
清洗劑 | 水基清洗劑 | <50g/L | ||
半水基清洗劑 | <100g/L | |||
涂料 | 無溶劑涂料 | <60g/L | ||
輻射固化涂料 | 噴涂 | <350g/L | ||
其他 | <100g/L |
(二)印刷工藝
塑料包裝印刷企業(yè)宜采用無溶劑復合技術(shù)、共擠出復合技術(shù)代 替干式復合技術(shù)。
塑料包裝印刷產(chǎn)品宜優(yōu)化設計,在滿足產(chǎn)品功能的前提下盡量 減少圖文部分覆蓋比例、印刷色數(shù)、墨層厚度及復合層數(shù)。
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優(yōu)先選擇柔版印刷、水性凹版印刷、 UV凹版印刷等污染物產(chǎn)生水平較低的印刷工藝。
二、過程控制
(一)儲存
●油墨、稀釋劑、膠粘劑等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的容器或包裝袋中。
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應存放于室內(nèi),或存放于設置 有雨棚、遮陽和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。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 或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(tài)時應加蓋、封口,保持密閉。
廢油墨、廢清洗劑、廢活性炭、廢擦機布等含VOCs的危險廢 物,宜分類放置于貼有標識的容器或包裝袋內(nèi),加蓋、封口, 保持密閉,并及時轉(zhuǎn)運、處置,減少在車間或危廢庫中的存放 時間。
(二)調(diào)配
油墨、膠粘劑等VOCs物料的調(diào)配過程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(nèi)操作,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(tǒng);無法密閉的,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,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 處理系統(tǒng)。
(三)輸送
●液態(tài)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。采用非管道輸送方式轉(zhuǎn)移液態(tài)VOCs物料時,應采用密閉容器。
向墨槽中添加油墨或稀釋劑時宜采用漏斗或軟管等接駁工具, 減少供墨過程中VOCs的逸散。
(四)印刷
印刷過程應在密閉空間內(nèi)操作,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 理系統(tǒng);無法密閉的,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,廢氣應排至, 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(tǒng)。
使用溶劑型油墨的凹版、凸版印刷工藝宜采用配備封閉刮刀的 印刷機,或采取安裝墨槽蓋板、改變墨槽開口形狀等措施,縮 小供墨系統(tǒng)散開液面面積。
●送風或吸風口應避免正對墨盤,防止溶劑加速揮發(fā)。
(五)復合/覆膜/涂布/上光
●復合、覆膜、涂布及上光過程應在密閉設備或密閉空間內(nèi)操作, 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(tǒng);無法密閉的,應采取局 部氣體收集措施,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(tǒng)。
使用溶劑型膠粘劑的復合或覆膜工序,宜采取安裝膠槽蓋板或 對復合/覆膜機進行局部圍擋等措施,減少VOCs的逸散。
(六)烘干
應提高烘箱的密閉性,減少因烘箱漏風造成的VOCs無組織排放
應控制烘箱送風、排風量,使烘箱內(nèi)部保持微負壓。
(七)清洗
●集中清洗應在密閉設備或密閉空間內(nèi)操作,廢氣應排至VOCs
廢氣收集處理系統(tǒng);無法密閉的,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, 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(tǒng)。
●宜根據(jù)生產(chǎn)需要和工作規(guī)程,合理控制油墨清洗劑的使用量。
三、末端治理
(一)凹版印刷
●溶劑型凹版印刷無組織廢氣經(jīng)收集后宜采用“吸附+冷凝”、“吸附+燃燒”或“燃燒”的治理工藝進行處理。目前較為成熟的 治理技術(shù)路線為“活性炭吸附+熱氮氣再生+冷凝回收”、“活性 炭吸附/旋轉(zhuǎn)式分子篩吸附濃縮+RTO/CO”,或與烘干有組織廢氣合并后通過“燃燒”工藝處理。
●溶劑型凹版印刷烘干廢氣宜采用“吸附+冷凝”或“燃燒”的治 理工藝進行處理。目前較為成熟的技術(shù)路線為“活性炭吸附+ 熱氮氣再生+冷凝回收”、“減風增濃+RTO/CO”。
水性凹版印刷及烘干廢氣宜采用“吸附+燃燒”或其他等效方, 式處理。
(二)柔版印刷
溶劑型柔版印刷及烘干廢氣宜采用“吸附+燃燒”的治理工藝 進行處理。目前較為成熟的技術(shù)路線為“旋轉(zhuǎn)式分子篩吸附濃 縮+RTO”、“活性炭吸附/旋轉(zhuǎn)式分子篩吸附濃縮+CO”。
(三)復合
●干式復合無組織廢氣經(jīng)收集后宜采用“吸附+冷凝”、“吸附+ 燃燒”或“燃燒”的治理工藝進行處理。目前較為成熟的技術(shù), 路線為“活性炭吸附+熱氨氣再生+冷凝回收”、“活性炭吸附/ 旋轉(zhuǎn)式分子篩吸附濃縮+RTO/CO”,或與烘干有組織廢氣合并 后通過“燃燒”工藝處理,
干式復合烘干廢氣宜采用“吸附+冷凝”或“燃燒”的治理工藝 進行處理。目前較為成熟的技術(shù)路線為“活性炭吸附+熱氯氣 再生+冷凝回收”、“減風增濃+RTO/CO”。
(四)涂布
涂布無組織廢氣經(jīng)收集后宜采用“吸附+燃燒”或“燃燒”的 治理工藝進行處理。目前較為成熟的技術(shù)路線為“活性炭吸附, (旋轉(zhuǎn)式分子篩吸附濃縮+RTO/CO”,或與烘干有組織廢氣合并 后通過“燃燒”工藝處理。
涂布烘干廢氣宜通過采用“燃燒”的治理工藝進行處理,典型 治理技術(shù)路線為“減風增濃+RTO/TO”。
(五)覆膜/上光
●溶劑型覆膜、溶劑型上光及烘干廢氣宜采用“吸附+燃燒”或 其他等效方式處理。
(六)其他
●調(diào)配、清洗等工序產(chǎn)生的無組織廢氣經(jīng)收集后宜采用“吸附+ 燃燒”或其他等效方式處理,或與印刷、復合、涂布等廢氣合 并處理。
●間歇式、小風量廢氣可采用活性炭吸附等治理工藝進行處理, 根據(jù)VOCs處理量、活性炭處理能力等對活性炭進行定期再生, 或更換。
(七)非正常工況
● VOCs治理設施發(fā)生故障時,或由于非正常工況所產(chǎn)生的廢氣, 超出治理設施處理能力時,對應的生產(chǎn)設備或工藝操作應立即, 停止,敝開的墨槽、膠槽等應采取措施進行封蓋,待治理設施 或生產(chǎn)設施恢復正常后,再開始生產(chǎn)。
●做好非正常工況相關(guān)記錄。
四、排放限值
●車間或生產(chǎn)設施排氣簡排放的VOCs廢氣,以及廠界、廠區(qū) VOCs無組織廢氣應符合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 16297-1996)、《揮發(fā)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》 (GB37822-2019)限值要求;有更嚴格地方標準的,執(zhí)行地 方標準。
五、監(jiān)測監(jiān)控
●嚴格執(zhí)行《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(fā)技術(shù)規(guī)范印刷工業(yè)》(HJ 1066-2019)規(guī)定的自行監(jiān)測管理要求。
●納入排污單位名錄的,排污許可證中規(guī)定的主要排污口安 裝自動監(jiān)控設施。
六、臺賬記錄
(一)生產(chǎn)設施運行管理信息
●產(chǎn)品產(chǎn)量信息:主要產(chǎn)品產(chǎn)量(不同工藝類型分別統(tǒng)計)。按 照訂單或班次進行記錄,每筆訂單或每班次記錄1次
原輔材料信息:含VOCs原輔材料(油墨、膠粘劑、清洗劑、 稀釋劑、光油、涂料、其他溶劑等)的名稱、VOCs含量、采 購量、使用量、庫存量,溶劑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(不同工藝 類型分別統(tǒng)計)。按照購買或回收批次記錄,每批次記錄一次。
(二)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信息
有組織廢氣治理設施:廢氣處理設施進出口的監(jiān)測數(shù)據(jù)(廢氣, 量、濃度、溫度,含氧量等),廢氣處理設施關(guān)鍵參數(shù)(參見 手冊第3部分中的“三、治理設施臺賬記錄”)。廢氣處理設施 相關(guān)耗材(吸收劑、吸附劑、催化劑、蓄熱體等)更換、購買、 處置記錄。
無組織廢氣排放控制:無組織廢氣收集系統(tǒng)及控制措施運行、 維護、管理等信息,記錄頻次原則上不低于1次/d
Copyright; 2020-2024 上海中廣通環(huán)??萍加邢薰?Power by DedeCms ICP備案號:滬ICP備2024047205號-1 滬公網(wǎng)安備31011402006460號